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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久违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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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几条街之后,他发觉安全才放松下来,接下来他很小心,速度也不敢太快,不敢走上主干道。

    辗转几个小时之后,他们终于出了西都市,路小山没有选择高速公路,而是走国道,因为一般的高速路上面时不时就会出现交警查车,如果在高速路上面碰到交警的话那就真的插翅难逃了。

    车子缓缓地行驶在公路上,时速保持在八十左右,路小山是第一次开车,所以还是想稳一点,好好熟悉一下这辆车。

    他还把驾驶说明书拿出来看了一遍,以他那令人的记忆力,自然是把车子的性能和设备等各方面都记在了心中。所以他开起来越来越得心应手。

    “让我来放点音乐。”克莉丝把音乐打开,选了一首舒缓的英文歌,是m2m的yiloveyou……轻柔的旋律在车内回荡。

    “克莉丝,你现在读几年级?我的意思是你在你家乡的时候读几年级。”路小山看着克莉丝。

    “我刚刚读完五年级,准备六年级了。”克莉丝回答。

    “那你去上学的话就是六年级了,虽然中国的教育和以国的不太一样,不过你在这里读六年级的话你的同学都会是同龄人。”路小山说道。

    “我要去上学吗?我不喜欢上学。”克莉丝问。

    “小孩子当然要上学啦,不上学还能做什么啊。”路小山笑道。

    “我还可以玩啊。”克莉丝说道。

    “你呀,就知道玩。还能不能想点别的啦?有时间我让你到处玩个够,不过你还是要去读书。”路小山说道。

    “嘻嘻,小山哥哥真好。”克莉丝想了一下,看着路小山询问到,“小山哥哥,你说我这样跟你回去,你的爸爸妈妈和家里人会喜欢我吗?他们会不会嫌弃我。”

    由于路小山没有跟克莉丝提到过他的情况,所以克莉丝对他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克莉丝,我相信如果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在的话他们肯定会非常喜欢你,不过他们都已经去世了,我已经没有亲人了。”路小山有些伤感地说道。自己还没有尽孝,爷爷奶奶就去世了,这世界上最悲哀的事就是子欲养而亲不待吧!他深刻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如果他的龙心决来得早一点的话,自己完全可以让两位老人安享晚年,享受那天伦之乐,而不会因为柴米油盐而*劳。

    “这样啊,小山哥哥原来也和克莉丝一样是孤儿啊,对不起,我不知道。”克莉丝听到路小山是孤儿,脸上露出难过的表情,把头埋得低低地,道歉到。

    “没关系,克莉丝,虽然我们两个都是孤儿,但是我们现在有彼此啊,你愿意做我的亲人吗?”路小山看着克莉丝,轻声问道。

    “嗯,我愿意做小山哥哥的亲人,我们是最亲最亲的亲人,以后无论怎么样都不分开。”克莉丝把头抬起来看着路小山,眼睛泪光闪烁,坚定说到。

    “好,以后我们就相依为命走下去吧。”

    ……

    虽然走的是国道,速度比高速慢了一些,但是在三天后,在没有碰到过一次交警的情况下,他们顺利地抵达了南都。

    期间克莉丝还请求路小山让她也玩一玩这辆车。路小山犹豫了一下还是让出了驾驶座,他想着有自己在不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克莉丝的技术却是让他大跌眼镜,她技术好得不得了,像一个开了几年车的老手,比自己熟练多了,不过就是有个坏毛病,就是开得太快了,为此路小山还说了她几次。

    他们没有逗留,直接离开南都市,花费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到达了茉莉县,也就是他的村子所在的县城,在这里吃了一顿饭就马上离开,他现在是归心似箭,想要快点回到村子,回到熟悉的家。

    又开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他回到了“街”,这条街是因为处在公路的两旁而发展起来的小集市,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都去这里赶集,繁华程度比不上一个镇子,但也是周围几个村子的物流中转站。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集市的规模也变得越来越庞大。

    路小山在这里找了一个停车场把车停了下来。从这里到村子没有柏油路和水泥路,只有一条下雨之后真正的“水泥路。”,道路崎岖,所以这辆车是根本开不进去的。

    在街上花了三千块钱买了一辆小绵羊,他就载着克莉丝赶回村子。

    “小山哥哥,这里真漂亮。?”坐在小绵羊的后面,有些新奇地看着道路两旁的田野,现在是七月份,田野里的水稻基本上已经金黄一片,又到了收获的季节。

    茫茫的水稻,微凉的清风,乡村田野的美丽胜在亲近自然。

    看着这样的景色,最容易让人安静,让人忍不住去感叹她的魅力。

    “是啊!真漂亮,我们乡村就是这样,自然又美丽,克莉丝你以前都没有到过乡村吗?”路小山微笑一下,然后问道。

    “没有。”克莉丝摇头,“以前我不是去学校就是去补习的老师家或者是去兴趣班,根本没有时间去玩。”

    “怪不得你现在那么喜欢玩,原来是以前都给憋坏了啊。”路小山说道。

    “哼,才没有憋坏呢,其实我还是很喜欢学习和兴趣班的,我学了好多东西呢,我会跳舞,钢琴,小提琴,画画……。”克莉丝说道。

    “你会那么多啊?”路小山有些惊讶。

    “当然啦。”克莉丝得意。

    “我就什么都不会,我只会种田。”路小山说道。

    “那我教你好不好,嗯!教什么好呢?啊!有了,我弹钢琴最好啦,我教你弹钢琴吧。”克莉丝说道。

    “好啊。”路小山赞同。他本来想说家里没有钢琴的,不过他想起克莉丝那张卡里面的一千多万,就没有选择了沉默。

    他手持黑卡,瞬间变成了千万富翁,所以在对待一些事情上面时,也没有以前那么虚,可以说是有钱了腰杆子就硬了许多。

    不过他心里还是有他的原则,那就是这些钱只能用在克莉丝身上,不能用在其他方面。因为那些钱是克莉丝的。

    你说你一个男人不赚钱养家也就罢了还要去花女人的钱!还要不要脸?他可没有那么厚脸皮。

    “小山哥哥,还有多久才到家呀?”克莉丝问道。

    “还有半个小时左右吧。”路小山说道。

    半个小时后,他们回到了路小山的村子,路家村。

    看着熟悉的村子,路小山有种说不出来的感慨,他出去几个月,有种游子回家的感觉。

    “走吧。”他没有停留,直接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我们到家了吗。”克莉丝问。

    “对,这就是我们家。”路小山说到。看着眼前已经生满锈的铁门,他感觉很亲切。

    “耶,到家咯!”克莉丝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快点开门快点开门。”

    门打开,里面的一切装饰依旧,只是多了一层灰尘和蛛网。

    “看来我们得先打扫啦。”

    路小山把行李放进房间里,两人就开始打扫。路小山负责扫地,克莉丝把垃圾拿出去倒。扫完地之后他们开始用抹布差干净家里的家具,忙活了一个多小时,他们终于完成任务,家里虽说不是一尘不染,但也很干净。克莉丝小脸都沾了不少灰尘,不过却是很开心。

    “现在天差不多黑了,是时候吃晚饭了。我去做饭。”

    “小山哥哥你会做饭?”克莉丝询问。

    “我当然会做饭啦,不然我们吃什么啊?”路小山捏捏她的小脸。

    家里的锅碗瓢盆还算是比较争气,洗洗还是可以用的。

    “小山哥哥,你用这个煮饭吗?这个是什么东西啊。”克莉丝指着路小山手中的高压锅问到。

    “哦,这个是高压锅,用来煮饭的,不过是用火烧的,可不是用电的。”

    路小山把已经放好米的高压锅放上灶台,开始烧火。

    “克莉丝你把刚才我们在街上买的青菜拿去洗一下。”路小山把一把火塞到烧菜的灶口,把锅给烧热,然后把一勺子油放进去,锅发出滋滋的声音。

    “好的。”克莉丝把青菜拿出来,放到盆子里面,再从水缸里舀出几勺水,开始洗菜,动作有些笨拙,也不知道怎么洗,只是把青菜在盆里拨来拨去。

    路小山看着她,也不说话,嘴角勾出一丝微笑,他喜欢这种感觉,家的感觉。

    他们在街买了几样菜,一份烤鸭肉,一斤肉丸,一份炸豆腐,一扎青菜。还买了几瓶啤酒。

    烤鸭单炒,青菜单炒,肉丸和豆腐打汤。两菜一汤,虽不丰盛,但对于农家餐桌来说,这样已经算是小康生活。

    把饭菜弄好上桌之后,路小山把脸和手洗了一下。对克莉丝说道。

    “克莉丝你先在家里等一下,我去把邻居家的路大爷请过来一起吃饭。”

    “嗯。”克莉丝点头。

    不一会儿,路小山回来了,背后跟着一个朴素的乡村老人,他就是路小山口中的路大爷,一个儿女经常在外的空巢老人,今年65岁,一个人住在离路小山家旁边二十米的地方。以前他对路小山很照顾,经常送一些吃的给路小山,路小山把这份恩情记在心中。

    “克莉丝,快叫路大爷好,他是我们的邻居,以前经常照顾我呢!”

    一进门,路小山就对克莉丝说道。

    克莉丝听到这位路大爷经常照顾路小山,一瞬间就对眼前这位素未谋面的老人有了好感。“路大爷您好。”克莉丝露出甜甜的笑。

    “路大爷,克莉丝在和你打招呼呢!”路小山充当翻译,对路大爷说道。

    路大爷笑容满面,对克莉丝点点头,“你就是克莉丝?还真是很可爱啊。”

    刚才在走过来的时候,路小山对他说了克莉丝一些情况。当然他没有说是在国外遇到克莉丝并且把她带回来的。他只说克莉丝是孤儿,一个人在城市中流浪,自己看她可怜就把她带回来了。

    这些会有几分真几分假,不是他不愿意说真话,只是真实的情况太过匪夷所思,超出了一般人的逻辑,路大爷也不会信的。

    总不能说哥哥我花了半个月徒步穿越了好多国家然后谋杀了一个人得了十万美金的赏金,然后在杀了两个m国大兵把他们正要凌辱的妹子给救了回来,妹子家里人都遇害了,成了孤儿,没有地方去,自己就把她带了回来成为了我的妹妹。事情就是这样。

    这种话说出去人家绝对会说你是神经病,劝你先去看看医生。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路小山只能那样说。

    “克莉丝,路大爷在夸你可爱呢!”路小山说道。

    “嘻嘻,谢谢路大爷。”克莉丝笑道。

    “克莉丝说谢谢您夸他好看呢。”路小山拉过一张椅子,“来,路大爷您请坐,饭菜已经准备好了,再不吃就凉了,我还特地给您买了几瓶啤酒呢!”

    “哈哈,你小子,知道我好这口。”路大爷也不推辞,直接坐下,乡村人从不矫情,做人做事都非常爽快。今天你借我两斤米,明天我借你几扎菜,都很随意,并不斤斤计较,也从来不说谢谢,因为感激已经记在心中,从不说出口,只会在以后做事中把人情还回来。

    “来,咋们先喝它两碗。”路小山随手拿起一瓶啤酒,手拇指一扣,瓶盖就应声而落。

    徒手起瓶盖。

    如果是其他人看见这种情况的话肯定会惊讶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吧。然后用种看怪物的眼神看路小山,因为正常人怎么可能徒手起瓶盖呢。

    路大爷也看到了,不过他不在意,他只当路小山之前已经开好了。

    迅速给路大爷的碗喝自己的碗倒上啤酒,“来,干。”

    “好,干。”

    两人碰了一下碗,然后一饮而尽。

    哈~“爽。”两人同时喊出来。

    路小山拿起瓶子又给路大爷满上,“来来,先吃菜,空腹喝酒可不好。”

    路小山往克莉丝碗里夹了一个鸭腿,“多吃点,这样才能长高。”

    这些菜都是克莉丝说喜欢他才买的,所以路小山觉得应该合她的胃口。

    “嗯。”克莉丝低头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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