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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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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样,怎么可能一样?”樱荔推开他,“季游不会骗我,而你是个骗子,你说的话我一句也不想听,一句也不想信!”

    顾行之从没想过“骗子”这两个字对他来说会有如此巨大的冲击力,他这小半辈子纵横官场,什么难听的词都往脑袋上套过,“败类”“竖子”“腌臜奴才”哪个不比“骗子”难听?可是“骗子”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这意义不一样,他不是个好人,可是还是想在她心里留个好印象,这下子没希望了,他的信誉用尽了,从此成了个十恶不赦的人。

    他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没有去追,因为没有意义,这是个滔天的谎言,他自己都没勇气厚着脸皮求她原谅。他像个孤魂野鬼一样在庭院里游荡,半生酸甜苦辣换来一处五进的院落,他父亲季镇霆五十岁都买不起这么大的宅子,他才二十五岁就做到了,这应该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可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偌大的宅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小锦走了,素梅走了,钟朗要走了,而樱荔……已经走了。

    他站在月下看见一个矫健的身影穿梭在繁树中,最后那影子在围墙上停了一会儿,似乎在回头缅怀着什么,可是这没有让她留恋的东西,她最后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张了张嘴,终归是没喊出声。

    钟朗好像做了个梦,梦见了顾行之相好的那个姑娘,那个姑娘拍着脸颊问他,“你和季游什么关系?”

    他迷迷糊糊的,自己都不记得说了什么,当时只当在梦中,所以肆无忌惮的胡言乱语,可是现在起了身,喝了碗米粥,意识回归凡体,他渐渐意识到一个问题:

    那好像不是个梦。

    他去和顾行之辞行,看顾行之面色平静,料想应该没出什么事情,他顺口提了一句,“那个小姑娘呢,起身了没,我去和她道个别。”

    “她走了。”顾行之面无表情的说。

    “走了?”钟朗怀疑自己听错了,“她走去哪了?”

    “不知道。”顾行之道,“随她去吧。”

    钟朗隐约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该不是他昨晚酒后失言被樱荔看破了端倪吧?钟朗抬手抽了自己一个耳刮子,“都怪我这张破嘴!现在怎么办?你真放她走了?”

    顾行之早就消化了这个事实,“不放如何?”

    钟朗怀疑顾行之是不是疯了,“她去找薛太监告发你怎么办?那薛太监要是知道你把他义女藏起来,非得扒了你的皮,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我跟你说,你别不当回事,嘴长在她身上,她到时候一句‘被你挟持’就能把自己推个干净,到时候回了宫照样当她的皇后,女人心如蛇蝎,你不明白,到时候被她们卖了还替他们数钱!”

    钟朗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樱荔这种在象牙塔长大的小姑娘离开人能不能生存下去实在是个未知数,如果有一天她活不下去了,兴许真的会回头找薛无常,不过那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他不会怪她,只要她平安,就算牺牲了他也无所谓了。

    而樱荔确实动过找薛无常的念头,天色微明时,她趴在薛家大院的墙头。

    在这个世界上,她只有薛无常和水烟这么两个亲人,只有季游这么一个朋友,季游欺骗她,她万念俱灰,根本就没办法再面对他,只有离开这一条出路。

    人在脆弱时会格外想念自己的亲人,所以她转而回到义父身边,她想念和水烟同床而眠的日子,她有很多话、有很多委屈想找个人来说一说。

    她双手一撑,整个人向上一跃立在了墙头上,她蹲踞下来,开始寻找最适当的位置往下跳,这个时候,厢房的门开了,一个男人挺着大肚子迎着晨光走了出来,他懒懒的活动筋骨,这时候便有几个小厮上前对他点头哈腰,一副听候差遣的模样,这时候,不知道其中一个小厮说错了什么,那大肚男人忽然狠狠的抬起腿踹了那个小厮一脚,那个小厮登时像个皮球一样蜷成一团滚了好远。

    那个大肚男人樱荔认识,那便是薛宅的管家老元。

    元管家真的很凶啊!下手也是真黑!被踹的小厮好半天都爬不起来。

    樱荔没想到元管家还有这么凶残的一面,可是他对待自己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这问题不难想,他怕的不是自己,而是给自己撑腰的义父。义父是个能人,什么样的人都能制服,就连元管家这样的人在义父面前也是哈巴狗模样,也难怪外界说他能呼风唤雨。

    虽然是在夏日,但是晨风还是有些寒意的,樱荔不禁打了个哆嗦,原本紧绷的身体忽然放松了:幸好及时悬崖勒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她不能再去找义父了,从顾行之把自己从宫里偷梁换柱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回不去了。

    以义父的势力和脾气,如果他知道了顾行之的所作所为,恐怕顾行之不仅仅是前途尽毁那么简单,她不能害了顾行之,虽然他让自己伤心难过,可是她不想他把命赔给她。

    而且,她还爱他,爱比恨多一点,不,是多很多。

    以前不懂什么是爱,现在这一刻好像忽然明白了。即使被对方伤的体无完肤,可是依然盼着他一切都好。

    因为爱,所以眼里容不得沙,她可以原谅陷害过自己的娜青,可以原谅孤立过自己的冬菇,可她却无法释然她的季游欺骗她。

    她最后望了一眼薛宅的院子,“义父,对不起,永别了。”

    樱荔找了一家客栈睡了午觉,醒来后换上男装,照照镜子,对换装后的自己很满意。

    她去向店小二打听出城的事,店小二问她要去哪里,樱荔想了想,一时想不出什么地名,只好道,“去白龙峪。”

    店小二道,“公子去白龙峪作甚?难不成公子也是行商?”他上下打量樱荔,实在不觉得这么瘦弱的小子有走南闯北的本事。

    樱荔不想和他多说,只好哼哼唧唧“嗯”了一声。

    店小二指着客栈大堂的一桌人道,“看见没,那桌人是商队,也要去白龙峪的,要不我给您引见一下,你和他们搭个伙一起去吧!这一路难保遇见个马贼匪徒的,你一个人去实在不安全。”

    樱荔想拒绝,可是那店小二已经拉着她的袖子走到商队那伙人的桌前,其中一个看似领头的人很热情的欢迎樱荔的加入,樱荔鬼使神差的就成了这伙商队的一员。

    领头的男人三十出头,胡子拉碴,看起来很邋遢,十足的一个糙老爷们,大家都叫他陶哥。

    让樱荔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是南方人,他官话说的不好,一开口就是金陵一带的方言,非老乡还真的听不懂,可樱荔偏偏能听懂,陶哥很惊喜,问她,“你也是金陵人?家住哪里?”

    樱荔道,“我在金陵长大,家住在城外。”

    陶哥对同行的人喊了一声,“真是巧了,这个小兄弟也是金陵人!”

    陶哥是家中庶子,并不被陶父看重,偶然的机会他在白龙峪发现了财路,每年都花费人力物力去组建商队去白龙峪倒茶,陶父等家中长辈思想守旧,常常指责陶哥不务正业。

    他对樱荔道,“我家里做茶叶生意,每年的这个时候都组建一支商队去白龙峪淘金,胡人的钱最好赚,你出最高的价卖最次等的茶叶,他们还当成宝贝似的哄抢。小兄弟去白龙峪倒卖什么?”

    他说的让樱荔很向往,“你真聪明,能想出这种办法赚钱,我也想学,可是我没有值得卖的东西。”

    “看你年纪这么小,能动这个心思已经不容易。”陶哥道,“发财的门路多的是,只要肯动脑筋肯吃苦,你跟着我混吧,每个月工钱至少三两银子。”

    樱荔对金钱没概念,她平日里大手大脚,三两银子实在难以触动她,可是她再一想,自己什么都不会,能赚到钱就不错了,“怎么跟你混?我什么都不会做,但是我可以学。”

    陶哥只是缺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罢了。

    他每年赚的钱都拿去置地,一分都不交给家里,因为他知道,他只要说了,他的钱就要全部上交,所以陶父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偷偷买了近千亩良田。

    陶父以为自己的小儿子一直在做一件劳民伤财又不讨好的事,所以他今年不再资助陶哥组建商队的费用,相比往年浩浩荡荡的二三百人,今年陶哥的商队完全是自费,只有二十余人。

    而贴身伺候陶哥的小厮染了病,陶哥中途让人把他送回家,陶哥看樱荔眉清目秀的,留下来伺候他正合适。

    一行人就这样上了路,樱荔后来就发现不对劲儿了,因为她现在做的事和以前伺候皇上没什么分别。

    而陶哥却发现了樱荔和一般小厮的分别,这个小子对金银看的很淡,每次他赏赐她的时候,她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而她对茶并不是一无所知,无需他教,她就能准确的说出茶的性状和口味,最重要的是,她能泡出最好喝的茶,且姿态优雅,光是看着就赏心悦目。

    他问樱荔,“小子,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不会也是种茶的吧?”

    樱荔之所以能懂茶,还是当年在宫里的几个月学到的皮毛,不过她不能告诉陶哥实情,所以只是道,“我乳母很懂茶,我和她学的。”

    每次提到她家里的事,她都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陶哥知道这年头行走在外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人家不愿意说,自己也不能勉强她,所以往后也不再多问了,只是他有了个新的爱好,喜欢看樱荔泡茶。

    他搞不懂,怎么一个小伙子泡茶的样子就那么美呢?他老婆死的早,他也懒怠续弦了,因为觉得有人管着没意思,可这不代表他对女人没兴趣了,妓院这种地方他可一点没少去,按理说,他不是该是有龙阳癖好的人。

    可他要是没有龙阳癖好,三十好几的人为什么总盯着个年轻小伙子流口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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