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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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每次到了镇子里的第一站绝对是杨家酒铺,幽幽深深的巷子里,酒香诱人,隔得远远的都会醉了人。

    他惯常是个无酒不欢的人,一日不闻酒味便觉得浑身不自在。最开始碰酒,是因着这算是风雅事情,一杯美酒一杆狼毫,他便能熬过一个晚上。后来饮酒,是因着要接触那江湖人碰那江湖事。可真的迷上,却是因为说不出理不清的愁绪。

    现在倒是成了习惯,酒量也越发好起来,这喝酒倒是和喝水一般简单了。

    可快要拐进去的时候摸了摸腰间,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酒葫芦落在家里头。愣了愣,那杨家酒肆带了酒坛子的酒比寻常的要贵上不少,他身上本就没什么余钱,怕是买不起。

    于是收了脚步,左右扫了眼,便去了一边的摊子上,看着上头摆着的大大小小的葫芦。小贩见了有客人却也不招呼,随意的抬了抬眼帘,穿着青灰衣衫的年轻小贩只是扫了眼李寻欢就转开了眼神。

    李寻欢也不在意,拿了一个葫芦起来左看右看,模样倒是不错,不过是没有他惯常用的那个好,不过也就使这么一回倒也不用计较太多。

    拿了铜板付了钱,小贩依旧没啥表情,还是懒洋洋的,随手把铜板扔进竹篓,手法倒是很娴熟,却是李寻欢多看了他几眼。

    铜板纵然不多,却也绝对算的上有些分量,若只是扔进竹篓必然会有些声响,可这几枚铜板进去以后竟是半分声音不出,只有竹篓子轻轻动了动。

    这人有武功,而且不低。

    李寻欢不是刚接触江湖的菜鸟,这么个算是高手的人在这里摆摊子卖空葫芦,本来就透着不对劲。可终究他对这个世界的江湖事并不熟悉,也不经意,只是瞧了瞧便就作罢了。

    杨老汉看着李寻欢远远而来,便笑着招呼,纵然脸上早就刻上了岁月的痕迹,但那声音却依然是清亮:“李先生这次来得倒是晚了不少,莫不是路上被事情耽搁了?”

    李寻欢把酒葫芦递过去,听了杨老汉的话微微抬眼,温声问道:“只是把葫芦落了家里,这不,才去买了个新的。”

    杨老汉拿开了酒缸上头的红布盖子,道:“李先生这般麻烦作甚,直接来,老汉我送你个坛子就是了。”

    李寻欢笑笑没说话,寻了个座儿坐下。

    杨老汉酿酒买酒数十年,这打酒的功夫是很厉害的。拿了枚干净的铜钱放在葫芦口,长长的酒勺子探进酒缸,打出一勺子酒,手腕稳稳地提到葫芦口上头,酒液流下,绵稠的酒液能拉成线,细细的从铜线中间的缝隙穿过进了葫芦里,竟是半分不曾沾到铜钱上。

    每每看到杨老汉这副手艺,李寻欢都会生出几分感慨。老人家不曾练过武功,但这份精准却是别人谁都比不得的,可对杨老汉来说这不过是和吃饭喝水一般简单的事情罢了。明朝注重酿酒的发展,倒是能便宜了李寻欢这般无酒不欢的。【注】

    打满了葫芦,杨老汉微微掂了掂便估摸出分量,不多不少的说出价钱,丝毫没打折扣。他算是这个镇子里跟李寻欢相处时间最长的人,自然是清楚了李寻欢的脾气。温和洒脱,却又坚持执拗,半分不得隐瞒。

    李寻欢酒葫芦入手,心中就像是了了一桩大心事一般的松了口气,摇了摇,便别在了腰上。

    纵然现在就馋得很,可他却还是会留到回去再饮的。

    “店家可知道这阵子上哪家的牛肉做的好么?”李寻欢本欲离开,但却停了步子,转身问道。

    杨老汉指了个方向:“西南边有间铺子,那里的牛肉自是好得很的。”说完,顿了顿,“我可是记得李先生并不十分嗜好荤腥的,今儿怎的想起来买肉来吃?”

    李寻欢笑笑,脑袋里闪现出来那双偶尔闪过凌厉却总会用乖巧掩饰的漂亮眼睛,不自觉的带出了几分平时不曾在他脸上见到过的平和纵容:“家里来了只小豹子,我这是要回去喂他的呢。”

    而李寻欢口中的“小豹子”东方不败少年,正呆在童百熊的屋子里,撑着头看着童百熊,倒是把童百熊看的发毛。

    “你小子,看我作甚。”

    东方不败眨眨眼睛,低声嘟囔:“若是再捅你几刀,怕是就不用这般快走了。”

    童百熊虎目瞪圆:“你说什么!”

    东方不败哼了哼,别了头不理他,只是抿紧了的嘴唇不曾松开。

    童百熊本来的火气却是因为东方不败的脸色散去了大半,他知道东方不败这几日与那姓李的少侠相处的不错,可是毕竟不能拖得太久,便坐在床上靠着墙,解释道:“我遇袭的事情教中是知道的,但我毕竟是教中堂主,这次非但没能打赢还被狠狠揍了,若是我伤好了还不回去,教主怕是要罚我,到时候伤的恐怕比现在还来得凄惨。”

    “你还没好呢。”东方不败瞪着眼睛看他。

    “我要是真的等这些伤口全都长瓷实了再走,教主非得一刀剐了我。”

    东方不败不说话了,这些他并不是想不清楚,纵然没见过那任我行任教主,但平时也不少听到童百熊提起。那是个凶人,童百熊说的这些绝对是实话。

    可他就是舍不得了,头一遭,他舍不得了一个人。

    从小时候开始他就不是家里最被看重的孩子,年纪小,偏生长得还好,说好了叫清秀,说坏了就是没男子气概。他惯常是习惯了用自己的方式引起父母的看重,得到自己想要的,得不到就去抢,抢不到就毁掉,这是东方不败早就习惯了的处事方式。

    后来,家破人亡,只剩他一个人,他便给自己改了名字。

    东方不败,不败,他这辈子定然是要做那人上人,不再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上,不再让别人来摆布。

    可分明立了宏大的志向,但在这个小小的竹园里他却一停再停。

    早晨练武,而后习字,吃罢了午饭就会跟着李寻欢去后山,一起坐在树上往下面看,有了野鸡野兔经过东方不败就回去拉李寻欢的袖子,那个男人就会放下酒葫芦,然后从袖中拿出准备好的石子,随后一丢却总是百发百中。

    晚上在院子里透支个竹床,看着那个男人雕木头,一下一下,偶尔看的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屋子里,被子盖得严严实实。

    东方不败遇到了个人,算是他平生难得遇到的一个好人,而且,难得的会对他好。

    童百熊是个江湖上的粗鲁汉子,可却也见不得东方不败垮着小脸一副不高兴的模样:“我曾是跟李公子提起过,让你留在这里,不过他没答应。你要是想,就去跟他再说一说,没住能成呢。”

    东方不败眉间一动,看了童百熊,而后抿了抿嘴唇,道:“不,我不求他。”

    “为何?我看得出,李公子待你不错。”

    “他不教我武功,我留在这里,何用。”

    童百熊听了这话不禁咋舌,却也不强求,不再提起。东方不败却也不愿在屋子里再留,什么都没说就退了出来,阖上门的那一瞬,他脸上的表情就再也控制不住,紧绷着脸回了自己的屋子,直接蹦上床用被子把自己罩起来,挡住了脸上所有神情。

    他会留在这里么?

    不会,绝对不会。他要的是顶尖的武功,绝对的权势,是日后都不会被人看轻被人摆布的地位。从童百熊跟他说起日月神教的时候,他就知道,那个地方才是他要去的地儿,纵然再留恋这座竹园他也是不会留下来的。

    可,这是他自己不要留,而不是那个人不要他!

    东方不败小小的拳头蜷起来,牙齿几乎咬破嘴唇。

    李寻欢,李寻欢……

    猛地掀了被子,东方不败从床上下来,也不穿鞋,直直的就冲到桌子旁看着那个朱红色的酒葫芦,伸手就要拿来摔,却突然听到了门开的声音。

    手猛地顿住,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东方不败脸上的神色潮水般褪去,眼中的愤恨迅速隐藏,回身时一如往昔。

    “怎的不穿了鞋?”李寻欢有些诧异的看着他,但东方不败却是站着不说话,青色的衣衫罩在身上越发显得少年人身子瘦弱,赤着脚站在地上,脚趾都是蜷起来的。

    李寻欢摇了摇头,伸手就提起他然后放在椅子上,拿了鞋过来递给他。东方不败沉默的拿过来穿好,抬头,正准备说什么,手上却突然沉甸甸的。

    “牛肉,我让店家切了最软嫩的地方,趁着热你先吃些,若是被‘你爹’闻到味道,这就都没你的份儿了。”

    李寻欢依然是笑容温和,伸手揉了揉东方不败的头发,东方不败想躲,但终究还是没有动。

    温热的牛肉抱在油纸包里,还是热的,放在手里暖洋洋的。他的手合拢了把牛肉拢在手里,哪怕包的严实都能闻到诱人的味道。他看着李寻欢,那人却是从腰间拿了个崭新的酒葫芦出来,拔了塞子,倒了一口进嘴里,然后笑着长长的吁了口气。

    “酒鬼。”东方不败神色淡淡的,两片薄唇一碰,声音有着少年人独有的清凉,和似乎很多情绪被打散以后混杂在一起的奇怪的软糯。

    李寻欢笑笑,他本就爱喝酒,这句酒鬼倒也当得。

    东方不败把油纸包拆了,拿起里面的肉狠狠地咬上去,那凶狠劲儿看的李寻欢都觉得惊讶,只道:“慢些,莫噎了。”

    东方不败却是哼了哼不说话,继续大口咬上去,却不知道把这肉当成谁在撒气。

    等吃完了,他却没把油皮纸丢了,而是折好了放在手里,团一团,而后狠狠往外一丢,便顺着窗子丢进了童百熊的屋子。不多时,就听到童百熊气哼哼的大叫:“你小子居然吃独食!”

    东方不败嘴角这才有了一丝丝笑意,直接把窗子合了,乐颠颠的去桌上倒了杯茶。

    那牛肉好吃是好吃,就是有点咸,吃得多了嘴巴倒是干的很。

    不过他才不说出来呢,让童百熊那那些话来气他,就要馋死他才好。

    李寻欢一直是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嘴角的笑却是从来没去掉。东方不败这般孩子似的发脾气倒是少见,李寻欢却是乐的看他跟童百熊闹一闹。

    孩子就要有孩子的模样。

    虽然酒葫芦不小,但是却依然扛不住李寻欢喝,没过多久那就葫芦就空了。晃了晃,似乎没不满意的拍了拍,而后叹了口气把葫芦放在桌上:“罢了,酒不醉人人自醉。”【注】

    “千杯饮尽刘伶愧。”东方不败斜睨了他一眼,慢悠悠的接了一句。

    李寻欢一愣,而后看着他:“你何时学了古诗?”

    东方不败眨眨眼,伸手指了指身后的架子:“那上头的,我拿来翻了翻,碰巧记下的。”

    碰巧记下的?李寻欢笑笑,带了些欣慰又带了些感叹,伸手拍了拍东方不败:“你当真聪敏。”这幅根骨,这个头脑,日后定是文成武就。

    东方不败却是抬头看他:“我可是你见过的,最聪敏。”

    重音落在了“最”上,一双眼睛晶亮的看着李寻欢。

    李寻欢依然是笑着的,想了想,而后点头:“对,你便是那最聪敏的。”

    东方不败这才现了今天第二个笑,不同于刚才的突如其来,这次却是带了得意带了欢喜,让那双本就好看的眸子越发鲜活起来,似乎让人挪不开眼睛。

    李寻欢微微偏了头不再去看,放了酒葫芦:“我去收拾一下把鸡炖了。”

    “好。”东方不败也知道李寻欢的手艺不怎么样,可既然是鸡,那就是给童百熊吃的,左右吃不坏。

    看着他拉开门,东方不败低了头,到底没问出那一句。

    我究竟,哪里让你瞧不上眼?

    李寻欢出门后,东方不败到椅子上坐好,把两个酒葫芦摆在一起,一个朱红一个浅黄,东方不败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一把把朱红色的推倒,还嘟着嘴摁了几下,哼唧着跳下了椅子。

    “东方。”

    这声却是把东方不败叫愣了,自他给自己改名后,童百熊叫他小子,从未直呼过他的名字,而这两个字进了耳朵以后东方不败下意识的就往外看。

    李寻欢却是抓着一只鸡,蹙着眉一副无奈的模样,抬头与东方不败的眼睛对上了,微微抬高了声音道:“东方你且过来,我怕是收拾不好他。”

    东方不败眨眨眼,蹦下了椅子跑出去,不多时厨房里就想起每天必定会有的对话。

    “用大锅,多熬些,这一顿可以顶上一天了。”

    “你说的有理。”

    “嗯,我也觉得我说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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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朱元璋称帝于南京,国号明。明建国后,对发展农业生产十分重视,采取了与民体息的政策。朱元璋说:"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但困,璧尤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本,不可摇其根,要在安养生息之。"由于采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政策,明初至中期,农业、手工业发展十分迅速。稻田每亩产各三、五石,经济发展促进了商业繁荣。与此同时,科学文化同是也有较大发展。上述条件,为酒的酿造业提供了雄厚的物资基础。因此,明代典籍中,对酒的记载很多——酒鬼的福利

    【注】醉酒歌

    酒不醉人人自醉,千杯饮尽刘伶愧。对月邀饮嫦娥伴,一江愁绪酒中会。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千百杯。醉卧桌头君莫笑,几人能解酒深味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看看时间,好吧已经拖到了第二天么QAQ

    我的日更大计啊【啜泣

    感谢nanar亲的霸王票!~么么哒~欢迎乃成为莲子的小萌物~~~=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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