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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番外阮素泠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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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童五岁的时候,我终于带他回三藩。

    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教堂的钟声刚刚敲响,广场上大片的白鸽呼啦一声窜起,遮盖了天幕,楞楞只有掠翅的声音,我回过头的时候,恰巧接上神父慈爱的目光,他站在逆光的角落中,微笑向我。我局促地眯着眼睛,大片的白光渗进神父斑驳的鬓角、他额前的纹路、他的眉眼……

    逆着煦暖的光,我看见神父的唇形,他笑着:孩子,你回去吧。

    回去吧。

    俄罗斯弹舌音,我再熟悉不过的故乡之地。那一刻,我忽然热泪盈眶,漂亮圆润的弹舌音从父亲的齿间蹦出来,我看见了死亡的讯音,看见幽谷,看见我这一生不得不去救赎的罪孽。老神父已经很老了,在我小的时候,他就在这里,陪着教堂的圣音一起老去。而现在,连我都已经能在某个春天,挑出鬓前几根灰白的发,二十多岁,我有霜色的发,大概这一切,都是为了补偿给,圣弗朗西斯科,他指间迢迢漏走的流光。

    我已经有了童童。

    我站了起来。

    慈祥的老神父逆着光走向我,我说:“父亲,我该回去?”问完这句话,才惊觉,原来我的声音,竟然是抖的。如同我颤抖着伸向老神父的手。我慈爱的父亲轻轻接过我的手:“你心里在想什么,孩子?”

    迎着圣音的传唤,遵从自己的内心。那一瞬间,我的眼泪哗哗流下,我只知道,做了好多年的梦,最近几日才惊觉,梦里那个背光的影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不是梓棠,而是,童童的父亲。

    我点点头:“父亲,过两天,就走。那么……我要把童童也带走么?”

    我慈爱的父亲仍然耐心地指点我:“他该回去……他来的地方。”

    他来的地方?

    童童属于三藩,属于我罪愆永生难赎的地方。

    我转过头去,窗外那群鸽子静默地在广场上踱步,它们有自由的天光,有温暖、绵软的草地,有人群的陪伴,有孩子们的欢声笑语……

    而我,什么都没有。

    除了童童。

    其实,我好羡慕它们。我生来就是不被允许笑的,阴冷、潮湿的地下囚室,北奥塞梯终年难见日光的深山,俄罗斯北境冰雪茫茫,乌克兰集中营只有争食才能活下去的铁则……那些,那些,是我童年生活的全部。

    我想,至少要把童童送回加利福尼亚州治下的自由天光里,他毕竟姓穆,他血管里淌着的血,在那片自由土地上,是足够被仰视的。我背城与他的父族敌对,但是我想,我想……也许梓棠愿意可怜可怜我,给我的孩子一口饭吃?

    只要童童活着,活着就好。

    至少不要像我一样。他伟大宽厚的父亲足够教会他“爱”——“仁慈”。

    老神父对我温和地笑:“孩子,你什么时候还会再回来?”

    我想了一想,忽然觉得很难过:“父亲,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

    我苍老的父亲鬓发如霜,他是修行的人,侍奉天父的孩子,但在他听完我那一句话之后,却黯然垂下头,污浊的眼泪爬出老人家的眼眶。

    在那一刻,我忽然醒悟,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有罪的。

    这里是莫斯科,光阴正短。

    我以为,高加索深山里的孤狼,一生都遇不见阳光。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至可安歇的水边;他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

    我的莫斯科时代,落幕了。

    六年前,我出逃三藩。受乌克兰本部召唤,走的十分匆忙。再之后,又匆匆回三藩,历经劫波,是我对不起梓源,辜负他情深一番。

    是我负了他。

    再回乌克兰,回到茫茫雪域的北境,肚里已经有了骨肉。一开始,我便打算生下他,我的童童,只有他陪伴我捱过山水一程风霜一程的险路。童童的心跳连着我的经脉,每一次胎动,都是感动。我偶尔也会想起梓源,但我确信,想他的每一分钟,都是因为……他和加州小野狼,太像。

    那时我深爱梓棠。

    和梓源的遇见、缘起,皆因我在麻省时,有那么一位出类拔萃的校友——我永远也无法忘记当年在麻省理工迈克劳林大穹顶下,初识梓棠的“当时”,他的侧脸和童童的父亲,太像。

    一见是心跳,一见,情根深种。

    再后来,我拼命接近梓棠,和他一起做研究,在导师教办处装作和他偶遇……有一年暑期,没有收到乌克兰总部撤回的命令,我缠着梓棠,找了个借口,跟他一起回了他三藩的家。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梓源的。

    三藩穆家,等我站在加利福尼亚州版图上,大吸一口寒气时,已经来不及了。我竟然忘记了,高加索深山里的野狼,血管里奔流的血液是冷的,没有一丝温度的,我惊魂站立的加州圣弗朗西斯科穆家,自我被扔进乌克兰集中训练营时,便与我、我身后守望相助的师兄弟们,是宿敌,是死仇。

    我居然爱上穆家的小野狼!

    他的家很大、很宽敞,是中式的特色,掩在繁繁车流中,美帝国半座江山的财富与权势几乎都被收纳在这一方四边庭院中。

    每走一步,我都很小心,也很兴奋,我终于来到了这里,——他从小长大的地方。穆枫,梓棠,一树桑梓,他的名字,代表生土与故乡,那一端,连着我这一生都没有踏足的华人故土。

    我仍然记得梓棠那时的笑容,他很好客,我是黏上来的牛皮糖,他却没有甩脱我,他吩咐家里的阿姨要好好款待我,暑期校园的沙发客偶尔也会来借住,穆家有的是房间容纳那些在校园里和梓棠或多或少有点关联的学生,我在穆家住的时间最长,学研的人来了又走,匆匆和我打过照面,又拉着梓棠一起出去游览加利福尼亚州旅游胜地……

    现在想想,那时的生活真是又单纯又幸福。

    我在三藩穆家蹭了整整半个暑期,那是我学生生涯中最快乐的一段日子,或者——可以说是我这辈子都难数的快乐时光。

    我在三藩过的十分自由、十分逍遥,唯一感到不好的是,我似乎发现了梓棠一个秘密。

    ——原来加州小野狼不是没心的。只是,心不对人。

    他不肯对外承认,但我看的清清楚楚,他早就深尝爱情滋味,他骗别人,居然也想骗过我。

    我问他:梓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看看我,终于还是回答:很早。

    我不依不饶:有多早?

    他这次倒是回答的很快:十多岁的时候……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会……有多早?你说呢?阮,她并不知道。可能也……不会接受我。

    我看着他的眼睛,无比真诚:那你怎么不试试?不试试怎么知道?

    说完这句话,我恨不得拍自己脑门一巴掌!天!我居然在鼓励他,去追求我的情敌!

    我一定是疯了!

    但爱情本就使人疯狂。我认了,我喜欢穆枫,但穆枫尽可以去喜欢旁的女人!那又怎样?我阮素泠看上的男人,最终都一定会是我的!

    那年夏天,他离开三藩,去接他那位还在念高中的“妹妹”来加州过暑假,如此,三藩家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等着招待母校会有可能来加州寻求帮助的沙发客。顺便等他。

    亚裔的小姑娘,本就显小,个头本身也不高,站在那里,羸弱的样子,但她一双眼睛却极漂亮,明亮的,澄澈的,仿佛要吸尽天光。

    穆枫的心上人,嗬,我在心里拼命叫老天:老天!可千万不要叫我忍不住,跑上去捶那小姑娘一拳!

    穆枫看她的眼神,真叫我嫉妒!

    她快高中毕业了。我听说穆枫已经筹划了很久,联合他的那些世家兄弟们,给他的褚莲妹妹选大学,他看上的是位于佐治亚州的威斯里安女校,我大概懂他的意思——在感情方面,梓棠单纯的就像个孩子,他不敢对心上人挑明,他需要时间缓冲,但小姑娘日渐长成,总有追求者,他当然不放心!于是,索性把心上人送进女校,能拖几年是几年,少些狂蜂浪蝶,他求心安。

    我简直要笑了起来,原来睥睨四方的梓棠也会有这样小心翼翼讨好人的时候,简直太可爱!此时此刻的我,有一丝小小恶作剧的心思,惊觉竟全无醋意!

    那年,梓棠小别三藩之后,我一个人无事,便在穆家宅子里到处闲逛。伊甸园中也有引诱人的毒蛇,那时我全无预想,我竟然在这里,遇见了今生最大的“引诱”。

    是梓源,他太优秀。他的笑,明艳照人,就像高加索深山里漏进的阳光。

    我站在那里,仓促地想要逃开。

    上帝作证,那个时候,我对梓源可没动半点心思!我爱他的堂弟,麻省理工我亲爱的国赛联盟队长大人,穆梓棠先生。

    可是,他就那样闯入我的生命。即便我用半生时光去爱加州倨傲的小野狼,他的九堂弟,他也无怨无悔地陪在我身边。

    童童的诞生,不知是债,是缘。

    但我知道,那是我唯一能够补偿梓源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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