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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回鸿雁书夫妻初探波澜事风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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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自觉玉姑姑对自己更热情了一些,眼里带着的都是老母鸡般殷殷的慈爱笑意。

    时不时关切一番她的身体学业家乡之类,还有爱吃什么菜喜欢什么颜色,都一一照应到,不过她总会不经意间将话题引到她家公子身上。

    “庄小姐也喜欢吃核桃杏仁糕呀?真巧,公子也特别喜欢,小时候总是要我做给他吃,王爷不准他天天吃怕坏了牙齿,他就大清早一个人跑到厨房守着,现在想起来还真有意思……”这是强调她和萧炎能吃到一张桌上。

    “庄小姐每天都起得很早呀,别累坏了身体,以前公子在的时候也是这样,大清早就起来练剑,一日不拉,说他都不听。”这是强调她和萧炎过日子生物钟不会打架。

    在玉姑姑嘴里,十三仿佛看到了一个自幼失母却自强不息努力上进,时常怜老惜弱却因为性格耿直被人曲解诬蔑的惹人怜爱的高贵公子。

    若不是幼时曾和萧炎见过一面,她还真有可能就当真了,以为萧炎除了脾气直点哪哪都好。

    十三心里也明白这是要把她和萧炎凑成对,只差对着她喊“这么好一个公子就在面前,你好意思干坐在这?”

    等氛围渲染差不多了,恰到好处的,她主动递了梯子过去,“玉姑姑,来了这么久,我也没给侯爷做些什么,你有什么建议么?”

    其实思索以后,她觉得这也合她心意,毕竟是要做夫妻一辈子的人,何必僵着两边都不开心?她主动些能换得太平,也算值得。

    玉姑姑大喜过望,费这么多功夫不就是为了这个,她强压下翘起的嘴角道,“公子他常年呆在边关,一个人在那苦寒之地,又有胡人虎视眈眈,日子肯定艰难,衣物吃食军营中也不好送,不如时常带封信过去,略表关怀问候,公子肯定会大为感动。”

    十三点头记下。

    她当天下午就依言写了封信,她跟萧炎不熟,似乎也没什么话可说,想了想她决定扬长避短,就写自己来京城后的所见所感,细细记录了这几日的生活细节,间或在其中夹杂几句想像萧炎同在京城的场景,结尾又加了几句关心他衣食,嘱咐他保重身体的话。

    略改过一遍,用心誊写好,竟也有了两张纸,署上庄维桢三字,她把信交给等了许久的玉姑姑,快马加鞭到了萧炎手上。

    萧炎在一摞书信中见到那个素雅的信封时诧异非常,拿起一看,居然是他那个不知面目的小妻子写来的,还带着几不可闻的淡香,和军营格格不入。

    前后一想,萧炎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能把信送到他桌上来,其中玉姑姑必定出力不少。

    他心中有些奇异之感,从前他和京城家中往来基本都是公事,大部分都是专人密信,很少有这样专门的家书,他这位未来夫人到底在信中写些什么?不由打开信细细端详起来。

    十三毕竟一直是个优等生,文笔上佳,用词朴实富有意趣,抛开写信的人来看这也是一篇极为不错的散文,读来并不枯燥,当看到十三写桂花盛开太旺,香气甜腻,熏得她昏昏欲睡的时候,萧炎不由一笑,这个毛病他小时也有。

    “阿罗,你看看。”萧炎扬扬信纸递到阿罗手上,“我找来这位夫人也算乖觉,这信写得倒不令人讨厌。”

    他抱头仰面靠在大帐的柱子上,“本来我想她要是写点磨磨唧唧的东西恶心我,就让她这辈子别碰墨水,看来是不必了。”

    “阿炎,你不回信么?”阿罗提醒道,这位女子从信上看颇有文采,也无谄媚之色,说不得真乃良配。

    “回信啊……”萧炎望天,懒洋洋道。

    半个月后,十三收到了萧炎的回复,洋洋洒洒两个大字占了半张纸——“已阅”,笔画凌厉,暗藏锋芒,让人印象深刻,直接印到了脑子里去。

    十三在小院波澜不惊呆了一月有余,突然有一天她被玉姑姑告知她可以出去在京城附近游玩一番,只要带上人就可以。

    “京城有许多好去处,小姐何不乘着空闲赏玩一番,整日看书也得歇息一下才叫张弛有道。”玉姑姑如此建议道。

    她可不想看见未来的少夫人是个无趣的书呆子,毕竟王府招她进来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萧炎,不是为了考什么功名,再这样在这个方寸大小的地方呆着,迟早也得捂傻了,到时候连出门邀少爷去哪里玩哪里吃都不晓得,岂不是迟早成个摆设。

    十三脑袋一时还拐不到玉姑姑的良苦用心上,只以为是自己表现老实上头吩咐松松绳套,不过她也欣然接受,京城繁华,没有人愿意被关在方墙中。

    有铃兰和碧竹二人指引,十三闲暇时光异常充实,今日是这座庙,明日是那座山,后天又泛舟湖上,坊市古迹均有涉足,同样的,在例行的给萧炎的回信上,内容也丰满了许多,素材丰富,自然写起来也是顺手拈来。

    小侯爷回过来的虽然仍是已阅两字,但笔画显然柔和了许多,甚至还在阅的后面拖拖拉拉的顿了个墨点。

    十三在心中所述,全都是萧炎曾经在京城中桩桩件件亲历过的,在十三笔下又变得历历在目回味无穷起来,不知不觉中,二人竟也有了叫共同话题的东西。

    这个时候,倘若萧炎肯稍微降一降身段,必定有许多话,能回一封满满的信。多交流一番,说不定后来那些误解也不会有了。

    十三的小日子过得安详,全然不知京城中的暗流涌动。

    近来太女已经连续犯了三桩大错,被皇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就训得狗血淋头,弹劾的奏章像雪花片一样。但也有大臣出面仗义执言,言说太女只是还缺乏历练,所犯也并非什么不可饶恕的大错,两派围绕太女足足吵了有一个月,从太女的德行到太女的健康,直到后院猫猫狗狗都被拎了出来争执一番。

    明眼人都看出有什么似乎就要发生了。

    偏偏却在这个时候从宫中流露出皇帝要为太孙赐婚,对象正是出云公子,一时间大家又有些举棋不定,虽然太女平庸,但太孙口碑一向不错,莫非皇上为了太孙也会保住太女?

    顿时京城有头脸的人家都开始相互通气,心思浮动,在这种纷扰中,蒋牧白几乎绕了盛朝一大圈,才最后和他兄弟萧炎汇合共同回京的新闻似乎也不那么起眼了。

    十三在戏坊闲谈的人中间听说虎头山的山茶花最近开得不错,便盘算着要去一趟,挑了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丢了书本去那城外的虎头山。

    在山脚弃了马车,十三轻装简阵带了铃兰碧竹向上爬,山脚处人还多,到了山腰处人渐渐就变少了。

    “小姐,我实在是爬不动了。”铃兰一边喘气一边抱苦,抓住身边一块石头就瘫坐上去,“不如咱们歇一歇,我下山去找个脚夫,这要爬上去,奴婢可得一命呜呼了,你就可怜可怜奴婢吧。”

    碧竹也接连附和,“是啊,小姐,我也爬不动了,咱们回去吧,到时候下不了山怎么办。”

    “真是扫兴。”十三夸张道,“你们对着夫郎那种威风劲哪去了,像不像个女人。”

    铃兰脸一红,“小姐你又胡说。”

    “干脆你们在这等我吧,我上去转转再下来,山顶上有个清虚观听说风水特别灵,我去拜拜再下来,给你们再求个好夫郎。”十三打趣道。

    “这怎么行,小姐一个人太危险了。”二侍女在后面呼喊。

    十三已经大步继续向前,闻言伸出手朝后挥挥,“光天化日怕什么,我马上就回来,你们要是想跟就跟上啊。”

    “小姐——”铃兰想起身却双腿一软。

    碧竹扶住她,小声道,“不如听小姐的,我们在这里等,不会有事吧?”她有些不确定。

    二人面面相觑,似乎也没有其它办法可选,她们是一万分的不想再动弹了。

    山脚下,一辆宽敞华丽的马车稳稳停住,早就等候的下人招呼轿夫奔至车下。

    从车上传来一道女声,殷勤备至,“牧白,我先下吧,小心阶梯。”

    “好。”

    只有一个字,却醇厚温柔都让底下人都恨不得把脖子伸进车厢,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这样迷人的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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